不宜同食
1、螃蟹
红参和螃蟹不宜同食,红参性温,有补阳益气之效,以补为主,有止泻的作用,而螃蟹性凉,主泻。两者药性相悖,如两者一起食用可使药效相互抵消,故不宜同食。
2、茶叶
红参和茶叶不宜同食,茶叶含有咖啡因等物质,这些物质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,红参也有类似作用,大剂量的红参能加强大脑皮层的兴奋过程。因此,同时服用人参和茶叶可能会使这种作用增强,易出现晚上睡不好觉、烦躁、头胀、头痛等副作用,对于有神经过敏或神经衰弱者更甚。
3、萝卜
降低药效
适宜和禁忌
适宜:气虚欲脱者、脾气不足者、失眠健忘者
红参性温,味甘、归脾、肺经,有生津补气、补脾益肺、安神益智之效,气虚欲脱者、脾气不足者、肺虚喘、气短乏力、失眠健忘者,适宜食用红参。
禁忌:实证、热证、湿热内盛、正气不虚者
红参有大补元气、滋阴、益血、生津、强心的效果,实证、热证及湿热内盛正气不虚者食用后,可能会使实证、热证更甚,加重病情,此类患者不宜食用。
母婴宜忌
孕妇应谨慎食用。
红参属滋补药材,性温偏热,具有大补元气和活血的功能,孕妇尤其是孕早期,如服用红参,可能会导致胎动不安甚至流产,在怀孕晚期服用红参,可能会引起早产等情况的发生。
婴幼儿应谨慎食用。
婴幼儿身体机能尚未发育完善,应避免食用具有补益作用的红参,以免影响生长发育。
温馨提示
要注意不应长期大量食用红参,长期服红参可出现腹泻、皮疹、失眠、神经过敏、性欲亢进、性机能减退、头痛、心悸等不良反应。